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无心理疾病史;
2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3.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对口,年龄在30周岁以下(有相关教学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);
4.具有相应岗位的中学教师资格证,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:
5.热爱教育教学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奉献精神,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管理能力,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三、应聘教师需要提供的材料
1.个人简历一份;
2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:
3.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
4.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
5.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6.相关获奖证书。